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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只是在閱讀一本網友推薦的書,名為[學習的王道]。

這本書基本上是作者的自傳,沒有條理式的解說,主要藉著自己的成長闡述學習概念。因此不適合講究速成的家長,或者「只是讓小孩嘗試看看」的家長,因為孩子真心愛上一門技藝而照著書中的訣竅發展,恐怕是家長極度不願、控制不了的方向。

至於最後一章,更是完全與學習無關,應該要略去不看,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編輯部不刪掉。

從此我們臺灣人不能站在高道德標準上指責韓國人在運動場上作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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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回想參與太極拳競賽歷來的努力過程,臺灣一直是個讓我認清現實的地方,真正估量自己成長幅度的所在。

美國的推手競賽,包括全國冠軍賽在內,與賽選手不如台灣選手。而在臺灣,推手可說是全民運動。

平庸容易讓人孤芳自賞,而且老實說太多美國選手對自己的實力太過樂觀。臺灣的頂尖好手從小就每日長時間苦練,持續參加激烈的區域性比賽和全國大賽。

兩年一度的中華盃錦標賽舉行前的那個夏季,許多頂尖太極學院都會特別開辦訓練營,讓參賽選手可以加強實力。每天練習六到八小時,結合的條件反射訓練和技巧的磨練。

對這些頂尖好手來說,比賽成績非常重要,當他們踏進場地時,個個都像上過油、保養良好的器械一樣精銳。

遠到至臺灣參加比賽的外國人像闖入獅群的基地一樣--要打贏臺灣選手,才能說自己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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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晚上,約莫是我從象山散步回來後,我聽說大會主辦單位竟然更改了競賽規則。

往年在台灣舉辦的比賽,定步推手是在墊高的模板上進行,選手右腳在前左腳在後,兩腳相隔約九十公分,以利選手站穩重心,但是今年的比賽,臺灣主辦單位在未先行通知各國隊伍的情況下,擅自撤掉墊高的模板。

這個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改變,卻讓地主隊佔盡優勢,因為在過去一年,他們一直是在正確的規定條件下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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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早上八時,我們抵達新莊體育館,接到另一個令人不快的意外消息。

主辦單位竟然額外增加一個專給外國選手參加的錦標賽,預定就在冠軍賽之前舉行。主辦單位表示,這是所有外國選手都一定要參加的比賽。

我問主辦單位,是否可以延至主賽賽事結束後再來參加,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這個荒謬的賽中賽,顯然是為了要耗損那些順利晉級、即將與台灣選手對決的外國選手

一場耗時甚久的抗議在語言障礙的隔閡下展開,最後,幸好我的老師說起話來還算有份量,終於建立起溝通管道,主辦單位好不容易才同意,預計要參加主要賽事的外國選手可以等個人比賽結束後,再來參加這個賽中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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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下一場比賽是定步推手比賽,整場比賽除了分數算錯以外,沒甚麼大問題--記分員竟然沒有把我應得的好幾分紀錄下來,讓人好氣又好笑。

讀者想像一下,裁判向記分員示意我得分,但記分員卻視若無睹,好像忘記了還是沒看到裁判示意一樣。這樣的情況一而再、再而三出現。我的隊友和父親氣得大吼,但主辦人員除了用僵硬的微笑向他們點頭致意外,什麼補償措施都沒有。與賽的每個外國選手都受到這樣的待遇。即使抗議也不被理會

這就是他們的計分方式。

這是他們的國家。

我別無他法,只能不去管場外的抗議,想辦法拿下更多分。在大多數比賽裡,裁判不公對我沒差;等到進入決賽,各個選手實力相當,容許錯誤的空間很小,才會有所影響。

我試著先不去想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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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步推手比賽每回合是三十秒停止計時賽(每次有人得分,記時鐘就暫停),三十秒時間足夠雙方迅速交換十五至二十招,卻來不及推敲對手的招式。我下盤一沉,發動攻擊,果真逼得他後退。我應該可以再得一分,但有個裁判走過來說這一次得分不算,因為我的對手的起式搭手姿勢違規。

這真是奇怪的邏輯。

接著我再得一分,裁判一樣不列入紀錄。我聽見隊友和我老爸在場邊氣得大吼。

這是我第二次參加這個錦標賽,而這兩次經驗都讓我對裁判的虛偽不公感到詫異。

這一次,我已經熟悉主辦單位的形式模式,基本上他們的作法大致如下:先舉行個盛大的開幕典禮歡迎外國選手,事實上他們並不希望我們贏得比賽

他們往往會在選手剛開始過招時,先以許多令人難以接受的裁決,讓整場比賽的氣勢一面倒。當外國選手發現比賽不公,情急之下亂了陣腳,情緒激動,不再能保持沉穩專注,進而越打越糟,士氣潰散。接下來,一旦台灣選手掌控了大局,這時裁判的判決又變得格外公正。

事實上,他們會變得過度和善,以作出公平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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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兩年,我再回頭看當時的錄影帶,麥克斯朝女記時員揮手示意,但緊接著發生的狀況真是匪夷所思,令人不可置信,當時現場還有很多目擊者,眾人的說法一致。

當計時器走到兩分鐘整的時候,記分員正要按鈴,但有位主辦單位的人員作勢要她別按鈴,於是計時器繼續走,二分零四秒、二分零五秒、二分零六秒,時間一秒秒過去。

我們在場內一陣亂打,陷入完全的瘋狂。

我原本調配好比賽的步調,在最後十五秒奮力一搏,如今時間被拉長,我的疲憊已經不是「精疲力盡」可以形容。

我明明以三比二領先,而主辦單位竟然逾時仍不中止比賽。所有人都高聲喊叫。

我的雙腳沉重得抬不起來,而「水牛」使出全身最後一絲力氣,出招把我摔出去,我撐不住,搖搖欲墜;他跌壓在我身上,得了一分。這時主辦單位按鈴,時間到,三比三平手。

在官方紀錄上,第一、二回合我們都打成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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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肩膀摔在他肋骨上。很乾淨俐落的一招,但裁判不判我得分。我累得連生氣的力氣都沒有。

裁判說我和「水牛」是同時落地的,不過我相信「水牛」的肋骨不會同意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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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發現了他一個小小的破綻。

我們倆箝緊彼此,我困住他的右臂,假意向前,發動我全身的力量來完成一次二頭肌拋摔招式。他倒地,我壓在他身上,肩膀撞在他肋骨上。我們再度打成平手。時間只剩下十九秒。我只要再想辦法拖到時間終了,我就贏了。

這時,賽局又出現了奇怪的變化。又一次,裁判判定我使出的拋摔不能得分,宣稱那是違規的手法

美國選手和主辦單位的人員都湧到比賽場地邊。我的隊友把我和「水牛」的對決用攝影機拍了下來,於是一大群主辦單位人員與兩隊的隊員權都埋頭觀看錄影畫面。包括裁判、臺灣太極總會理事長、陳老師、我的隊友、「水牛」的隊友、比賽場上的所有人,都圍過來看錄影畫面。

差不多有十五分鐘,全場陷入混亂、爭執,和算計。

有趣的是,我對手的教練和他的所有隊友在事後告訴我,他們覺得裁判的判決相當離譜。不論怎麼看,那一記摔都是有效的。沒想到地主國的裁判竟然會在爭奪世界冠軍的最後一分鐘做出這種事。

經過漫長的爭執,裁判表示,這項質疑將等到賽後再予裁決。但在此時來說,我落後一分,時間只剩十九秒。我必須繼續比下去,否則視為棄權。


 有幾頁檔案我弄丟了,裡頭還有一些臺灣主辦單位作弊的手法被揭露出來,情節只有比我們所知道的南韓更卑劣......而這雖然「只是」太極拳比賽,又豈知其他"更輸不起的比賽"又參雜了多少"主場優勢"的小動作呢?

臺灣人不要有臉說別人,沒臉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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