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拉.伊佛是「電子情書」的導演,本文結集在「熟女拉頸報」一書中,心有戚戚焉:



我討厭我的包包,真的很討厭。如果你是那種認為包包是個好東西的女人,就用不著讀這篇文章了。這篇是為了那些討厭自己的包包、不會整理包包、知道包包會顯示出自己對家事漫不經心、做事毫無章法、東西老是捨不得丟,包包總是一團糟的女人而寫的。

她們的包包可能有黏答答的薄荷糖、一顆止痛劑、掉了蓋子的口紅、品牌不詳的護唇膏、一段煙頭(儘管已經戒煙十年了),還有從包裝盒散落出來的衛生棉條、去年十月到英國旅行剩下的一枚英國錢幣、一張早已忘了是去哪裡的登機證、天曉得從哪兒來的旅館鑰匙、漏水的原子筆、完全無從考證到底用過沒有的面紙、刮痕累累的眼鏡、放很久的茶包、從支票簿上脫落的幾張皺巴巴的個人支票(上面還沾了污漬),最後還有一把似乎是用來刷銀飾的舊牙刷,而刷頭上的蓋子也遺失了。
這篇文章也是為那種到了七月中旬,才想到自己還沒買到夏季皮包,或是大冬天卻還揹著草編袋子的女人寫的。
這篇文章更是為那種發現皮包價格貴得嚇人的女人所寫的。一個包包可能要價五、六百美金,更別提超炫的柏金包,那可要上萬美金,但你還一點邊都沾不上,因為你根本擠不進預購名單。預購名單哪!竟為了一只皮包!價值上萬元的包包最後還不是塞滿了已經軟掉的爽口糖!

這篇文章還是為了那種,簡單地說,已經了解包包會以某種可怕的方法來呈現你的本性的那種女人寫的。要不是法王路易十四不需要用到包包,他很可能會說這句話:「朕即包包」(Le sac, cest moi)。

許多年以前我就知道自己不擅於使用包包,所以有好一陣子,我都想辦法不要用包包。我是個自由作家,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待在家中,我用不著揹著包包走進我的廚房。而我外出的時問通常是在晚上,那時我經常只是在口袋中塞一只口紅、二十美元與一張信用卡;其實一個晚宴包也大概只能塞進這些東西。這個方法讓我省下不少錢,因為我用不著買晚宴包。但除非你是馬克思主義者(反資本主義者),否則你不會懂晚宴包為什麼要比一般包包貴那麼多。

不過遺憾的是,有時候我還是得離開家,而且不能只帶那麼一點東西就走。我的解決方法,就是去買一件有大口袋的長外套。我知道這樣做是把外套當成包包來用了,但這對我來說還是比拎一個包包要好;不管什麼辦法都比帶個包包好。

因為只要有包包,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一開始是個小包包,你對自己承諾一定要讓包包保持乾淨整潔,你發誓這次絕對不會重蹈覆轍。你只放必要的東西:小錢包,幾樣化妝品收在全新耀眼的化妝包中。但是不到幾秒鐘,你的包包裡又裝滿了生命的殘骸。
化妝品不知道為什麼從耀眼的化妝包中跑出來了(好吧;你忘了拉上拉鍊);零錢也從小錢包裡溜了出來《好吧,你忘了扣上零錢袋的釦子》;信用卡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好吧,買了防曬霜之後,你忘了把信用卡塞回錢包裡);而現在防曬油已經將皮包的襯裡染髒了(因為你開上時速七十哩的高速公路時,在手上擦了防曬霜,結果卻忘了蓋上蓋子)。

更離譜的是,包包裡絕大的空問,都被你的P DA、電腦、手機或音樂播放器等高科技產品給佔據了;當然有時你的高科技產品並沒有存下什麼資訊,因為電池早已沒電了。另外還有半瓶水,以及你從飛行途中存下來的一些零食,以防肚子餓時,會莫名其妙想吃一片像塑膠般的起司蛋糕。或者你還可能把運動鞋放進包包裡。是的,老天,還真塞得進去。
在不知不覺中,包包已經重達九公斤,而你因為經常拎著包包到處亂走,結果得了滑囊炎,嚴重到必須開刀治療。你擁有的一切都在包包裡;光憑你的包包就能把大壞人打跑;但是打開包包,你卻什麼也找不到。你的皮包是一個大黑洞,塞滿了你花很多時問四處搜集的東西。用手電筒可能會有點幫助,但是如果你把手電筒放進包包裡的話,那就別想再找到了。

到底有沒有什麼解決辦法呢?我不再是一個每天待在家裡的自由作家了,我需要一些出外工作用的東西,我需要化妝品來遮瑕,我需要一本書來陪伴我。說來悲哀,我就是需要一個包包。我花了很長的時間尋找答案,就像那些好萊塢的女人全心投入猶太祕教、山達基教或瑜珈一樣,我閱讀所有關於包包的文章,希望這些文章能解救我脫離苦海。

我曾經想過,或許不要只用一個包包情況會比較好。所以我試過使用兩個包包,一個放個人的東西,另一個放工作用的東西。(是的,我知道,另一個包包通常稱作公事包。)這樣的系統對大多數人都有效,對我卻沒效。原因很明顯,我在前面也已經說過:我不是一個很有組織力的人。
另一個解決辦法是,儘量買一個很昂貴的皮包。這是有理論根據的,人家說買一個昂貴的皮包會激勵你改變自己的個性。但這對我也一點效果都沒有,我還買過Prada風格的半登山包,不過我買的時候已經褪了流行,而不管我怎麼揹,怎麼看都像喜馬拉雅山上的雪巴人。

然後,有一天,我來到巴黎。身邊的一位朋友宣稱此行的終極目的就是要買一個凱莉包。或許你已經知道什麼是凱莉包了,但我可不清楚,我從沒聽過這種包包。什麼是凱莉包?我問道。我的朋友不可置信地看著我,好像我已經在洞穴裡睡了幾世紀一樣。她解釋說:凱莉包是愛馬仕出品的名牌包包,最初是一九五0年代生產的,因為葛麗絲.凱莉而出名,後來這種包包就以她為名了。這是經典皮包,價值等同於全世界最完美的一串珍珠。

這種包包還在生產,但我的朋友並不想要新的包包,她要一個舊包包。她聽說在跳蚤市場有一個小販,手頭有幾個這種包包。跳蚤市場要到週末才有,所以我們花了好幾天吃喝玩樂,四處觀光,而這一切(至少在我朋友的心中)都只是那場主戲的前奏曲而已。「那個皮包要價多少錢?」我問道。當她告訴我價錢時,我倒抽了一口氣:「大約三千美元!」三千美元買一個舊皮包?還要再加上(如果你跟我一樣精打細算的話)飛機票!

最後,我們總算到了跳蚤市場,凱莉包果然等在那裡。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看著那些我媽媽年輕時用的包包,裡面什麼也裝不了,還硬梆梆地掛在朋友的手臂上。或許我對包包不在行,但是我知道,只要有任何一種硬梆梆的皮包掛在手臂上(而非肩上),你就立刻老了十歲,而且還會讓你的半邊身體僵硬起來。

然而在現代社會裡,你的手臂必須要能保持靈活。我不是小題大作,但是一個包包(就像高跟鞋一樣)會妨礙你四肢的靈活運動。這也是為什麼男人不流行拿包包的原因了。如果你有一隻手必須緊抓著皮包,這表示你沒辦怯再用手去做其他刺激的事情了,像是衝鋒陷陣突破人群、將手臂繞在心愛的人肩頭、爬上塗油的竿子奪標、瘋狂揮手招計程車等。
總之,我的朋友買了凱莉包,價格是兩千六百美元。皮包的顏色並非她的最愛,但是外型仍然完好如初。當然接著要立刻想辦怯做好防水準備,因為她說只要一淋到雨,立刻就會損失一半的價值。防水措施?淋到雨?我還從沒想過要擔心包包被雨淋到的問題,更別提什麼防水措施。在那一刻,我又想到母親並沒有教導我有關皮包的所有知識,我幾乎要自憐起來了。
不過午餐時問到了。我們兩人來到了一家小飯館,凱莉包就放在桌子的正中央,像是一個小小的聖壇,象徵著購物的勝利。然後,外面竟下起雨來了。我的朋友眼中含淚,雙唇緊閉。事實上,說得坦白一點,她的雙唇就像皮包一樣鼓起來。當時傾盆大雨,她的凱莉包還沒經過防水處理。她情願整個下午坐在那裡等雨停,也不願意冒險讓皮包到外面沾上濕氣。

感覺就像幾百年過去了,雨還是下個不停。當時我的威覺是她跟她的凱莉包好像就要在那兒坐上一輩子。她會變老(不過凱莉包永遠不老),最終,她和她的包包會蛻變成一座雕像,象徵過於在意包包的女性的下場,就像聖經上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的現代版。她的事跡會被編入鄉村歌曲,被寫成寓言。在那一刻,我不再關心我的包包了,我徹底放棄了。

我回到紐約,為自己買了一個包包。嗯,其實算不上包包,只是個袋子,絕對是我這輩子擁有最好的一個袋子。顏色是紐約地鐵卡的標準色:黃色(確切來說是計程車的黃色)與藍色(最可怕的那種藍,皇家藍),所以跟什麼都配不起來;但就更深的層面看來;怎麼配也都可以。這個袋子是塑膠做的,所以完全防水;此外,它跟任何季節潮流都搭不上邊,也不昂貴(二十六美元),而且恐怕我這輩子都不用換包包了,因為這個袋子看起來堅固無比。更重要的是,這個袋子完全跟不上流行,所以也絕不會褪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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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這個袋子並非萬能。在某些特殊場合,我還是不得不用其他包包,也就是我痛恨的那種包包。但是,大多數時刻,我都揹著那個地鐵包到處跑。而且不管我走到那裡,人們都會跟我說:「我好喜歡這個包包,你在哪裡買的?」我會告諦他們,我在中央車站的交通博物館買的,而且這筆費用將會用來讓已經十分優良的紐約地鐵服務更加進步。就我所知,他們聽了也都去買了這種包包。或許也有人沒買,不過無所謂,重要的是我很快樂。

1)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的名言為:Letat cest moi(朕即國家)。

2)在人體全身上下有超過一百五十個滑囊,分佈在骨頭和肌肉或肌腱之間,或身體表面經常會摩擦到的地方,例如肩膀、手肘、臀部和膝蓋等,它們對於附近可能的碰撞和壓力提供了潤滑緩衝的功用。

 

※我對朱衣的評價向來是「言過其實」,看完本文請別急著買書,並無推薦誠意。又,本文不是我的創作,請勿引用、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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